昨日,距离朝阳凌源市国税局退休老干部杨志远被无辜撞死已经20多天了,但司法机关在处理肇事者时却觉察到了本案的不同寻常。
老人被撞 有人“替人顶罪”
“郝国文身为国家干部,是凌源市地方税务局松岭子镇税务所所长。2004年12月22日20时40分左右,郝国文酒后无证驾驶奇瑞轿车将横过马路的老人杨志远撞死逃逸,16小时后,他又带领所里司机王敬德到公安局投案自首,谎称是司机王敬德所为。在强大的法律攻势面前,12月24日,王敬德不得不交代替所长顶罪的事实。”
2004年12月31日,凌源市检察院接到市公安局关于犯罪嫌疑人郝国文、王敬德开车撞死人的报捕卷宗,得知案件非常重大。
检察院急议复杂案件
昨日上午,凌源市检察院刘志新检察长告诉记者,因为案情重大,该院于1月5日上午召开检委会专门研究此案。
会议决定,按警方提出的“过失致人死亡罪”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,但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《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》,指明“过失致人死亡”存在的疑点,并提出8条补充侦查意见。
既然已经按照“过失致人死亡罪”批捕,为何还要补充侦查呢?
刘检察长解释说:“公安局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报捕的,我们暂按这个罪批捕,因为公安局只有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,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是当务之急,以防止他们串供或逃跑。目前,案件卷宗不能确定本案性质,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对此案慎之又慎。如果按着“过失致人死亡”罪名定了,我们就不会提出8点意见查清事实真相,最终罪名的成立要由公诉科根据事实来定。”
朝阳市公安局派员调查
昨日13时许,凌源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袁立光介绍,朝阳市公安局对本案高度重视,已派出精干警员协助凌源市公安局办好此案。
凌源市公安局局长郭少林也表示:“此案案情比较复杂,特别是检察院给我们提出的8点补充侦查意见,我们非常重视,具体办案人员都在紧急进行现场勘察或找当事人谈话,现在案件是在补充侦查阶段,暂时不便透露详情。”
死者家属誓要讨回公道
当日15时,记者来到凌源市南街兴隆小区1号楼3单元402室、杨志远老人的家中。
虽然老人已被撞死20余天,可家里还沉浸在悲痛中,老人的遗像摆放在屋内正中间。
老人的四弟杨志超哽咽着说:“那天出事时我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,我哥第一次被撞没有致命伤,而是肇事者第二次掉头开车将我哥推滚碾轧10.7米,最后从胸部轧过将我哥轧死。”“我爸死得太惨了,我们要为我爸讨回公道。”死者的女儿杨丽艳哭着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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